设计单位可以分包吗?

当然可以。除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勘察设计外,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建设工程其他部分的勘察设计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具体要求如下: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得将承包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分包。

2.承包人必须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内承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执行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程序。

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签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5.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的规定。

6.发包人可以将整个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发包给一个勘察、设计单位;也可以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分别发包给几个勘察设计单位。

扩展数据: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备选方案中确定中标方案。但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下列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直接发包:

1,使用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

2.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