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项目必须邀请公开招标?哪些项目可以邀请招标?

第十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投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形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包括: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由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该条还规定,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哪些项目可以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是指下列适用招标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情形:

1.国家重点工程;

2.省重点项目;

3.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性质限制,可供选择的潜在投标人较少的(具有特殊性,只能向有限范围的供应商采购);

4.公开招标费用比重过大;

5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的。

扩展数据: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一条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理环境限制,只有少数潜在投标人可以选择的;

(二)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合公开招标的;

(3)公开招标的费用占工程合同金额的比例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