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东营中心支行公告2015

为有效遏制和打击非法银行卡交易,维护东营公平诚信的社会环境,根据《转发通知》(冀银发[2015]19号),2065438年10月至7月,中国人民银行东营中心支行、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东营监管分局、东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组织开展专项行动,联合专项行动办公室设立了举报电话,鼓励公众举报非法银行卡交易线索。举报电话为0546-8305131。

1.买卖银行卡是违法的。

银行卡及其账户仅供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使用,不得出租、出借和出售。买卖银行卡违反银行卡及账户业务管理制度。如果伴有非法持有大量银行卡、买卖居民身份证等违法行为,根据《刑法》和《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还将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买卖居民身份证罪。

二、买卖银行卡的主要违法行为

目前银行卡的买卖方式有很多种。比如通过网上商城、商品交易平台、博客、手机短信等。、“广告”信息发布买卖银行卡、身份证、网银u盾、手机卡、开户资料等。

三、买卖银行卡的主要危害

1.我国银行卡实行实名制发行,买卖的银行卡可能被用于洗钱、诈骗、逃税、行贿等违法活动,不仅会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还会给银行卡实名持有人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2.一旦非法出售的银行卡出现逾期还款等信用问题,最终会追溯到核心账户,导致银行卡实名信用受损,甚至连带责任。

3.银行卡里存储了大量的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就存在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甚至导致个人资金损失的风险。

四、持卡人在使用银行卡过程中应注意的主要事项。

1.保管好个人身份证件、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不得出租、出借、出售。要保护好登录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避免经济损失,承担法律责任。

2.长期不用的银行卡要及时注销,卡的磁条和芯片要损坏,不能随意丢弃。

3.一旦发现买卖银行卡、身份证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或发卡行做好调查取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