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企业名称权案件是否由中级法院管辖?
(1)海事海商案件。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作为专门法院管辖。我国在广州、厦门、上海、武汉等地设立了海事法院,均为中级法院。(2)专利纠纷案件。专利纠纷案件分为两类:一类是专利行政案件,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另一种是专利民事案件,属于民事诉讼的范畴。专利民事案件主要包括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有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使用费用的纠纷;专利侵权纠纷;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专利民事案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所在地的中级法院以及大连、青岛和经济特区的中级法院管辖。(3)重大涉港澳台民事案件。(四)诉讼标的额较大或者诉讼单位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济纠纷案件。
所以应该由基层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