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是行政机关吗?
1,海关总署;
2.广东分公司,天津、上海两个特派员办事处,465,438+0直属海关,两所海关学校(上海海关学院、秦皇岛海关学校);
3.直属海关下辖562个直属海关。
器官功能
各国政治经济条件不同,关税也不同。即使在同一个国家,关税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也有所变化。然而,在大多数国家,以下关税基本上是相同的:
①对进出口货物、旅客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出境运输工具进行监督管理,有的叫通关管理,有的叫确保货物、物品合法进出境。
②征收关税等税费。很多国家的海关除了征收关税,还在进出口环节征收国内税费,如增值税、消费税、石油税等。一些国家的海关还对进口商品征收反倾销税、反补贴税和罚款。
(3)调查走私。各国海关部门查处逃避监管、商业欺诈、偷逃关税的行为,特别是走私禁止和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特别是毒品。各国海关加大调查力度。
其他部分或个别国家的海关具有特殊职能,如编制对外商品贸易统计、保税管理、海岸巡逻警戒、管理航行和保护版权和专利权。
20世纪初,一些国家在监管传统有形贸易的同时,也监管无形贸易(服务贸易)。许多政府指示其海关执行国际出口管制制度,即管理高科技产品、导弹技术产品、核相关两用产品、化学和生物武器、常规武器、环境污染物和有毒废物、濒危物种和文物。
1.出入境监管
监管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获走私;汇编海关统计数据;处理其他海关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全国出入境监督管理机关,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在组织结构上分为三级:
第一级是海关总署;
二级是广东分署,天津、上海两个特派员办事处,465、438+0直属海关,两所海关学校(上海海关学院、秦皇岛海关学校);
第三级是直属海关的562个下属海关机构。
此外,它在布鲁塞尔、莫斯科、华盛顿和香港设有办事处。
中国海关现有48,000多名海关人员(包括海关缉私警察)。如今,除了原来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近200个二类口岸外,还有253个国家批准的海陆空一类口岸。
中国海关总署根据海关法的规定监管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2003年,全国海关共监管进出口货物65438+64254万吨,监管进出境运输工具(车、架)2292万台,监管进出境集装箱4465438+万标准箱,同比分别增长1.6%、3%和26.4%。监管出入境人员23259万人次、邮递物品9657万件、快件5359万件。
2.停止走私
根据法律规定,海关是查处走私的主管部门。为了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对外贸易秩序,中国海关总署坚决打击走私犯罪。中国实行“联合缉私、统一办理、综合治理”的反走私体制。海关在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的配合下,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反走私工作,统一处理查获的走私案件。海关缉私警察,成立于1999,是国家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的主力军。根据海关对反走私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指挥,负责走私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逮捕和预审,综合运用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手段打击走私。2003年,全国海关查获走私案件12939起;12816涉嫌走私案件立案侦查,案值1008亿元;罚没收入21.3亿元;对3090名走私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同时,全国海关坚决打击毒品、文物、武器弹药、濒危动植物等走私违法犯罪活动和反动、淫秽、盗版、散发宗教宣传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打击骗取外汇、骗取退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经济犯罪,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3.汇编统计数据
根据海关法,编制海关统计是中国海关总署的一项重要业务。海关统计是全国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负责对进出我国关境的货物进行统计调查和分析,科学准确地反映对外贸易运行情况,实施有效的统计监管。中国海关总署按月向社会发布中国对外贸易基本统计数据,并定期向联合国统计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等相关国际机构报送中国对外贸易月度和年度统计数据。数据发布的及时性居世界第一。中国海关总署定期编辑出版《中国海关统计》月刊和年鉴,积极为社会各界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
税收
海关收入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根据法律规定,中国海关总署除负责征收关税外,还负责征收进口货物的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2003年,全国海关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37116亿元,比上年增加112095亿元,增长43.27%。从1998到2003年,全国海关征收各种税费共计1371348亿元,为壮大中央财力做出了重要贡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三条国务院设立海关总署,统一管理海关。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方设立海关。海关的隶属关系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海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海关总署负责。
第六条海关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检查进出境货物、物品,对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可以扣留;
(二)查阅出入境人员证件,询问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嫌疑人,调查其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