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的积分入学政策是怎样的?

吴江区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申请指南

应用条件:

在吴江区工作或居住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非吴江户籍人员:

1.参加武江区社会保险;

2.已申领居住证并合法居住1年以上(含1年)。

符合上述条件的新市民须自行到受理窗口提交申请,非个人申请不予受理。

纳入新市民积分管理的申请人,可以为其符合条件的未成年子女申请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初始年级就读。

申请材料:

1,必要材料

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和家庭关系证明;

③参加本区社会保险证明;

(4)申请小学入学的,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接种疫苗相关证明;

(5)报考初中,提供具有全国统一学号的小学学籍证明。

2.可选/额外材料

(1)购买本辖区居民住房的相关证明;

(2)学历证书和学历认证证书;

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申请人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验资证明或缴费证明;

⑥纳税人名称、税号和完税证明;

⑦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相关证书、认证;

8 .专利证书;

⑨体育竞赛获奖证书;

⑩献血证明或证书、采样捐献骨髓(造血干细胞)证明、捐献遗体(或器官、角膜)证明;

婚前检查报告、儿童预防接种证、孕产妇保健卡、儿童保健卡或儿童系统健康检查报告、居民健康档案等。;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2018起,此项只需提供居民身份证);

本区慈善组织捐赠证明;

相关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

区司法局学法法治宣传证明。

注:积分申请受理时已提交的上述材料可不再提供。

申请时间:每年3月1至5月底。

申请流程:

1.纳入积分管理的新市民,需要为其未成年子女申请入读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可按所居住的学区申请计划内学校(仅限一所)和年级,填写申请表,并在申请时间内提供申请材料。

2、各镇(区)新市民事务分中心分管理申请受理窗口接收申请人提供的各类信息,确认原件和复印件信息一致后,将申请人

信息录入“苏州市吴江区新市民积分管理信息系统”栏目,建立积分入学档案,出具受理回执。

申请地点:

注:太湖新城(松陵镇)太湖新城新市民积分申请受理窗口已迁至东太湖大道1299号东太湖大厦一楼60900103。

结果公布:

1,武江区教育局确定全区学校的学区划分和招生指标数。各镇(区)负责各镇(区)所辖学校的学区划分和招生指标数,报区教育局审批。区教育局将全区学校招生指标数(指标数按学区细分为学校和年级)报区政府审批后,通知区新市民事务中心,6月底前上报区。

2.7月10前,吴江新市民事务中心将按照学校和成绩对申请人的积分进行排名。新市民事务中心通知区教育局确认后,将拟在不同镇(区)学校录取的积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经公示无异议的,区新市民事务中心将于7月20日前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积分入学卡。新市民子女按积分排名无法进入其报考的公办学校就读,镇(区)其他公办学校有空余学位的,由区新市民事务中心、区教育局和各镇(区)教育办、新市民事务分中心按积分排名顺序统筹协调,不服从协调的不再安排。

入学程序:

子女取得积分入学资格的申请人,携带积分入学证和教育部门要求的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入学学校为子女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说明:

1.新市民在本区购买居住住房,符合教育局规定条件的,可直接在住房所在学区的公办学校报名,不纳入积分入学管理。

2.2018积分入学只接受公办小学和初中一年级的申请。2018年,小学一年级学生,年龄6周岁(出生于2011 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之间)。

3.已经入学并取得义务教育初始年级注册号的流动人口子女,不受理积分入学申请。

4.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申请人不能申请积分。

5.已办理积分管理,但未取得入学、就医、户籍资格的申请人,如需在2018继续申请,应在规定时限内到所在镇(区)新市民积分管理申请受理窗口办理相应手续。

6.需要参与积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