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退款有哪些程序?

(1)退款请求人应为付款人或支付该款项的专利代理机构。退款请求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理由和相应的证明,如专利局出具的费用收据、邮局出具的汇款凭证等。所提供的证明应为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提供经出具部门公章确认的公证复印件。退款请求应当注明申请号(或专利号)和退款金额信息(如票据号、费用金额等。),而接收退款的地址、邮政编码及收款人姓名可在退款要求中列明。当事人通过银行要求退款的,还应当注明姓名、开户行、账号等信息。

(二)经核实不能退款的,审查员应当出具退款批准通知书并说明不退款的理由。经核实可以退款的,专利局应当按照退款请求书中注明的地址、邮政编码和收款人名称进行退款。请求书中未写明地址或者收款人姓名的,专利局应当按照文件中记载的申请人的地址和姓名退还款项。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退费的,专利代理机构提交由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声明后,专利局可以按照文件记载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地址办理退费。完成退款处理后,审查员应当发出退款批准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