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一词来自哪个国家?
德国。
“IntellectualProperty”一词起源于德国,英文是intellectual property。知识产权是人们对其智力活动所创造的成果以及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和声誉依法享有的权利。将自己智力活动领域内的一切权利概括为“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可分为广义和狭义。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原产地标记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权利。狭义的知识产权有两种。一是文学财产权,包括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邻接权,如著作权、出版权、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广播组织权等。另一种是工业产权,主要是专利权和商标权。
知识产权又称“知识所有权”,是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造的成果和在经营活动中的标记、声誉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的时间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如发明、设计、文学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形象等,均可视为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据斯坦福大学法学院MarkLemley教授介绍,1967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知识产权”一词被广泛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