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专利之间是什么关系?

发明人是完成发明创造,并对发明创造的构思及其具体化提出创造性意见的人;专利申请人是向专利局申请发明创造专利的人。一般来说,发明人是专利申请人,但两者是有区别的,比如职务发明;专利权人是享有专利权的人,不同于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申请一项发明创造。如果被批准,申请人获得专利权,是专利权人。如果不被批准,就不享有专利权。此外,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分别转让。专利发明人: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的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专利申请人:指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有权对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就是说,专利权人是有资格对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专利被授予前的申请人称为专利权人:专利权人与专利权人一致:专利申请权是专利的基础,专利权人提出的专利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人即成为专利权人。申请人和发明人可以是也可以不是同一个人。例如,如果你为完成公司任务而做出的发明申请专利,公司应该是法人申请人。如果专利被授权,该公司就是专利权人。专利授权必须授予申请人。

专利发明人只能是个人,不能是单位,享有获得奖励报酬的权利和署名的权利,但无权单独使用、占有或处分专利,只能变更,不能转让;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可以是个人和单位,拥有专有权(独占实施本专利)、许可权(许可他人实施本专利)和转让权(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