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说明书中对附图的要求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描述,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时应附附图。应当简要说明该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该条款规定,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时,为了准确表述说明书的内容,必要时应当在附图中有规定。如果手册中有图纸,应按以下要求制作:1。可以在一张纸上画几幅发明和实用新型的附图,图1和图2的序号.....可以准确标记;第二,附图的大小和清晰度。如果将图形缩小到原尺寸的三分之二,就能保证图形中的所有细节都能清晰分辨;第三,可能不会出现的附图。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中未提及的参考标记不得出现在附图中,未出现在附图中的参考标记不得出现在说明书正文中;4.申请文件中表示同一部件的参考符号应当一致;五、附图除必要的文字外,不应包含其他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