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注销要承担责任吗?
如果存在期间侵权,或者钱还没还,注销后怎么办?
大家一定都有这样的疑惑:这些责任和债务是不是随着个体户的注销而消灭的?还是需要继续承受。
我们来看看下面这个案例。
案例介绍
雷子百货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是老板刘。
因雷子百货侵犯其实用新型专利权,花花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雷子百货停止销售侵犯其专利权的产品,并赔偿其经济损失。
武汉中院在立案前查明,雷子百货已于2020年9月29日注销。
武汉中院通知花花,要求其核实雷子百货的经营状况。花花核实已撤销后,于2021年4月2日向武汉中院申请,追加经营者刘为共同被告。
武汉中院判决驳回花花的诉讼。
雷子百货是在起诉前注销的,而不是在诉讼过程中注销的,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故不是本案的合格被告。花花将雷子百货列为被告,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
花花可以另案起诉雷子百货的注册经营者或实际经营者为被告。
花花不服,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最高法院裁定:
撤销武汉中院的上述裁定;责成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
法律分析1。取消后个体工商户仍是责任主体。
根据《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自然人从事工商经营,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个体工商户可以有字号。
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五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由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族企业,拥有家族财产;无法区分的,由家庭财产承担。
可见,个体工商户本质上是自然人工商经营资格和商事活动法定化的体现,是对自然人商事资格的确认。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以个人或者家庭财产承担。
个体工商户注销与否不影响其责任主体的确定。
2.字体大小不影响责任主体的确认。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企业名称如有企业名称的,以该企业名称为当事人,但同时应当注明该企业名称的经营者的基本信息。
可见,字号是当事人名称的表达,有无字号不影响责任主体的确定。
3.花花的起诉是否符合法定起诉条件?
本案中,华华起诉时,华华提交的雷子百货工商登记资料中含有具体明确的经营者信息,应认定为明确的被告。起诉花花
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
。
4.这个案子的被告是谁?
武汉中院在查明雷子百货个体工商户已注销,名称已不存在,经营者信息可以澄清后,仍将注册名称列为当事人,属于错误的诉讼主体。
武汉中院错误列举诉讼主体后以主体不具备诉讼资格为由驳回花花的诉讼,是适用法律错误。根据现有证据,本案被告应为雷子百货的经营者刘老板。
技巧
个体经营户在存续期间所承担的债务,并不是随着注销而消灭的,而是要看当时的经营者是谁。
由个人经营的,由经营者个人财产承担;
如果是家庭经营或者个人财产与家庭财产难以区分的,由家庭财产承担。
案例来源:(2021)最高法知民终第14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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