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将发明人添加到专利申请中
通过变更描述项的程序添加发明人,法律规定如下:
更改时间:
从专利申请之日起至整个专利有效期,规定如下:
专利审查指南6.7第1部分第1章:说明书项目的变更包括:申请号、申请日、……………………………………………………。
变更程序:
第一百一十九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文件或者办理各种手续,应当由申请人、专利权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代表人签名或者盖章;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由专利代理机构盖章。
请求变更发明人姓名、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的姓名、国籍和地址、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和地址以及代理人姓名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记载事项变更手续,并附变更理由的证明材料。
变更成本: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缴纳下列费用:
(一)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和优先权要求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费和复审费;
(三)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年费;
(四)恢复请求费、请求费延长期限的权利;
(五)说明书变更费、专利评价报告请求费和无效宣告请求费。
前款所列各项费用的缴纳标准,由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