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技术人员依托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岗位系列执行《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岗位试行条例实施细则》。
一、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大致了解本专业领域的技术水平,初步熟悉本技术领域的专利和非专利文献。
二、具有一般法律知识,熟悉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能认真执行有关专利法律法规。
三、掌握专利业务的基本知识,熟悉专利审查或专利代理业务。基本能独立对专利申请进行分类检索,撰写审查意见或专利申请文件,在高中级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完成专利审查或专利代理的任务。
四、掌握一门外语,能顺利阅读和翻译本专业的国外专利文献。第七条专利审查助理研究员、专利代理助理研究员从事专利审查研究实习生或者专利代理研究实习生工作四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后担任专利审查研究实习生或者专利代理机构研究实习生两年以上,或者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担任专利审查助理研究员或者专利代理助理研究员。
一、系统掌握本专业技术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本技术领域的实际工作经验,熟悉本技术领域的专利和非专利文献,了解本领域的国内外技术发展水平。
二、具有一般的法律基础知识,熟悉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具有一定的水平和处理与审查或代理有关的法律事务的经验,能够正确实施和执行各种专利法律法规。
三、系统掌握专利审查或专利代理业务,熟悉专利申请的分类和检索,熟悉专利审查或专利代理的程序和工作方法,了解专利申请的审批流程和相关程序,熟悉专利审查或专利代理的基本技能,准确把握审查基准,准确撰写审查意见或专利申请文件,独立完成专利审查或专利代理工作。
四、掌握至少一门外语(主要是英语),能熟练阅读和翻译本专业专利或科技文献(包括中文译本)。第八条专利审查副研究员和专利代理副研究员
从事专利审查助理研究员或者专利代理助理研究员工作五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后,担任专利审查或者专利代理助理研究员三年以上,经考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担任专利审查或者专利代理副研究员。
1.在本学科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在本领域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熟悉本技术领域目前国内外的技术水平和动态,了解其发展趋势,对相近专业的基础理论和技术条件有大致了解,熟悉这些领域的专利和非专利文献内容,对其一般性技术问题有正确的认识和判断。
二、熟悉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具有一定的法律政策水平,能全面理解和实施专利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处理专利审查或专利代理法律事务的水平和经验。
三、有丰富的专利审查或专利代理经验。能够熟练处理专利复审程序中的专利审查异议案件和问题,具有指导中级专利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具有主持专利审查组(包括几个相近专业的IPC分类)或专利局业务工作的能力。
四、掌握两门外语,一门能熟练阅读并准确翻译(包括中文翻译),另一门能熟练阅读本专业的专利文献和科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