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白银山地马拉松,21名跑者在灾害天气中丧生。谁将对他们的死亡负责?
22日,白银山地马拉松赛遭遇极端天气袭击,导致21人不幸遇难。谁应该对这起事故负责引起了激烈的讨论。律师认为,从目前的通报来看,极端天气是主要原因,但如果组织者、举办者未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即需要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谁将对他们的死亡负责?
现在甘肃已经成立了调查组,相信很快就会有结果,下一步就是家属面临赔偿的问题了。第一,要明确赔偿主体。活动的组织者、承包商和共同组织者可以成为问责主体。第二,他们是否应该负责?有人认为极端天气属于自然灾害,属于不可抗力,也有人认为民法典中规定了自己不承担风险的责任,但我认为这个案例确实没有运用上述两个原则。
为什么马拉松主办方要为这件事负责?
因为对于马拉松山地赛的组织者来说,如果没有尽到专业的安全保障义务,还是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这里的安全保障义务主要是指事前准备是否充分,事后是否有救援措施到位,比如官方披露的高空赛,这种情况比低空本身更容易发生在极端天气。这是一个重要因素。赛前是否有所考虑,即使有突发的极端天气,是否做好了相应的应急预案,比如医疗点和汽车补给点的通讯设备是否齐全完整,主办方显然没有做到。根据《民法》规定,群众性活动的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次活动的组织者是否有犯罪行为?
甘肃白银山地马拉松21跑者死亡。我认为,如果组织者涉嫌犯罪,根据刑法规定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至7年有期徒刑。在这次事故中,相关部门的做法存在非常大的问题。首先,主办方将本次赛事定性为山地马拉松,但实际上属于登山而非马拉松的范畴,在宣传上存在误导。其次,比赛开始时气温明显偏低,但相关单位并未要求参赛选手带强制性装备。比赛中出现冰雹强风没有及时应对,最艰难的8公里距离没有工作人员驻守,也没有安全员进行劝阻。可见主办方显然准备不充分,预案不足。死者亲属21人,家属21人及以上。如果组织者违反了安全管理规定,就要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