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发明创造审查中的“惯用手段”

大体同意你的自答。

但是代理商的问题不完全是你说的那样,因为他们懂技术肯定比技术人员懂专利知识难很多,更别说懂不寻常的发明了。所以“拿钱不负责”是必然的,这也是自然的。谁让技术人员宁愿啃发明也不愿意花一点时间学习专利知识呢?你一定遇到过新手犯低级错误。应该是这样的。

另外,上面有一条提到了“陈述费”,这个费用不是专利局收的,是代理人收的。费用总要交一点。你工作过吗?别杀得太狠就行。

补充:通常情况下,技术人员了解一般的专利知识足以应付一般的申请,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果申请过程中出现失误,比如和大公司打架,比如审查员和妻子吵架,拿你出气...,那么业余水平就不够了。这个时候,如果有一个伟大的代理人,它可能是奇迹。毕竟人都知道各种明的规律和暗的规律,比得上那些在实战中不那么磨炼的人。不过,你说的没错,责任是个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