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转让专利技术为什么免征增值税?
法律解析:试点纳税人在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书面合同到试点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厅进行确认,并将相关书面合同及科技厅审核意见证明报主管国家税务局备查。免征增值税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第一,技术内容与技术转让密切相关,是技术转让的售后服务,即技术转让合同应包括相关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条款;
二是形式上,这部分技术咨询或服务的价格和技术转让的价格在同一张发票上。只有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技术咨询和服务才能享受免税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器械;
(3)古旧书籍;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提供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的残疾人专用物品;
(七)出售自用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和部门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