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明专利家庭索引
法律分析:发明专利加分;
申请人是国家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的,累计30分,不累计。
发明专利评分以发明人为准,由本人提供国家专利局颁发的专利登记簿复印件,经核实后评分。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日必须在申报年度上一年度65438+2月31之前,授权公告日之后发明专利发明人变更的不得分。
法律依据:《深圳市引进和积分人才入户实施办法》第六条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不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和活动,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通过在市卫生部门和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指定的医院体检,结论为“合格”。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二)项、第八条第(二)项条件的除外。
(三)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一)项第四项条件且取得学位不超过2年、第八条第(二)项第1、第二项条件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