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侵犯专利权的免责?

法律分析: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使用或者销售其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销售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并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即善意使用或者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仍构成专利侵权,但能够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处理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纠纷。

地方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根据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可以将本行政区域内侵犯同一专利权的案件合并处理;跨地区侵犯同一专利权的案件,可以请求当地上级人民政府专利行政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