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25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删除第三十七条第一款“逾期不改正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查封产生噪声污染的设备或者器材”和第二款。二。山东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删除第三十条中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承担未付款额0.2%的滞纳金”。三、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第五十条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必须责令停止施工,并依法处理。”四。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

删去第三十一条中的“拒不停止开采的,县级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关闭井口,封存采矿设备和工具”。五、山东省测绘管理条例

删除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中的“暂扣测绘成果和测绘仪器”。六、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修改为:“被拆迁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搬迁的,由市、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七、山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1)删除第十二条第二款中的“或拆除其设备”。

(二)删去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三)删去第三十九条中的“并按照国家规定加收滞纳金”。八、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办法

第三十六条中的“煤炭管理部门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停止生产”。九。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

删除第二十五条。十、山东省公路规费征收管理条例

(一)删去第十条第三款中的“并缴纳滞纳金”。

(二)删去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的“并缴纳滞纳金”。

(三)第二十六条修改为:“拖欠或者逃避缴纳公路规费的,由公路征费机构或者交通稽查机构责令其当场补缴应当缴纳的公路规费;不能当场缴纳的,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删去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中的“并缴纳滞纳金”。XI。山东港口条例

第五十九条第八项修改为:“缴纳人未按照规定缴纳港口管理费的,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十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删除第三十七条中“因危害防洪安全、公共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可以查封、扣押专门用于采砂的机具”的字样。十三。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

删除第三十条中的“扣押非法营运工具”。十四、山东省林业种子种苗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修改为:“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林木种苗,或者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并可以责令赔偿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十五、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修改为:“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林区木材检查站负责检查木材运输。没有木材运输许可证的,木材检查站应当予以制止,并立即报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十六、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删除第四十条第一款中的“湖上”。十七、山东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

第三十九条修改为:“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农作物种子,或者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并责令赔偿使用者的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十八、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办法

删除第二十四条第四项。十九、山东省计量条例

删除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项。二十、山东省邮政条例

(一)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项“依法提取登记保存的证据”修改为“依法登记保存的证据”。

(二)将第三十八条中的“由邮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销毁”修改为“由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山东省专利保护条例

第三十二条第(三)项中的“登记保存”修改为“依法登记保存”。二十二、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未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防雷装置,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气象主管机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