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国际货物销售合同详解(5)

一、卖方的义务:

在国际贸易中,卖方的交货义务主要包括:

1,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交货。

2.提交与货物相关的文件

3、货物质量的保证

4.货物权利的保证

5.将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买方。

(1)关于卖方交货的地点和时间

1.关于交货地点:

如无约定地点,应根据情况处理:

1)如涉及运输事宜,卖方应将货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当货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时,风险从卖方转移到买方。

2)如果不涉及运输,如果合同双方已经知道货物将存放在某个地方或者将在某个地方制造,货物将在这里交付。

3)所有其他情况应在订立合同时在营业地交付。

(1998试题)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如果销售合同没有规定具体的交货地点,则意味着在卖方营业地交货。(否)

2.关于交货时间:

如果合同中规定的日期是日期;

如果在规定期限内,则在期限内交付。

合理的时间要看具体情况。

(2)提供相关货运单据。:装运单据

(3)保证货物质量的义务:(掌握)

1)货物应符合合同规定。

2)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货物应符合下列要求:

适用于相同规格商品的使用;

货物应适用于买方在订立合同时要求的任何特定用途。

货物的质量应与卖方提供给买方的货物样品或型号相同。

以相同的运输方式装运。

3)关于卖方承担质量保证的时间。

当货物风险转移至买方时,卖方应对任何不符合同情形负责。

对于在风险转移后一段时间内仍与合同不符的货物,如果缺陷在风险转移前就已存在,卖方仍应承担责任。

如果卖方违反了他的一项义务,卖方也应对风险转移后货物的缺陷负责。

(4)保证货物权利的义务:(掌握)

1.含义:卖方应保证对货物享有合法权利,不侵犯第三方的权利,第三方不会向自己主张权利。

2.主要内容:

销售者保证对其销售的商品享有合法权利;

卖方保证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未向买方披露的担保权益,如抵押和留置权;

销售者应当保证其销售的商品不侵犯他人的权利,包括商标权和专利权。

3.公约保障卖方权利的义务主要包括以下两条规定:

1)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索赔的货物。

2)卖方交付的货物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

只有当卖方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第三方在订立合同时会主张权利时,卖方才对买方负责。

根据任何国家的法律,卖方对第三方主张的权利不负责任,以下情况应区别对待:

当卖方订立合同时,他知道买方打算将货物转售给某个国家,卖方负责第三方主张的所有权利。

在任何情况下,卖方在向第三方主张权利时,应根据买方营业地的法律对买方承担责任。

当买方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第三方将在订立合同时主张权利时,卖方不承担责任。

第三方主张权利是因为卖方不负责按照买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样品进行生产。

(1998案例)

1998 65438+10月,俄罗斯A公司因急需一批产品(合同产品所拥有的技术已在中国获得专利),与中国B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交易完成后,A公司与伊拉克C公司签订出口合同,将上述合同产品销售给C公司,但该产品所拥有的技术已在伊拉克被他人应用并取得专利权。因此,伊拉克专利权人对A公司、B公司和c公司提起侵权之诉。问题: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B公司可以进行免责辩护吗?为什么?

分析: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相关规定,B公司可以免责。

理由: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42条:“卖方只有在订立合同时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第三方将对其货物主张工业产权的情况下,才对买方承担责任。”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交易完成后,没有证据证明乙公司知道甲公司将其提供给丙公司的产品转卖,侵犯了他人的专利权。因此,B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