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我在一家公司设计了一个产品,申请了专利?

1,按照你说的,这个专利应该是以原公司的名义申请的,那么这个专利是属于公司的,你只是发明人(设计人)。所以不打算在新公司使用这项专利。如果使用,就侵犯了原专利权。

2.你可以用另一种方式强制单位为你使用,即根据专利法,单位应该给你奖励和报酬。如果不给,可以找单位谈,不能达成一致就起诉。具体奖励和报酬是多少?可以参考这篇文章的网页链接《你可能永远收不到的钱:谈谈发明人的报酬》。

法律依据《专利法》

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作出的发明创造,是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合同约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的,从其约定。

第十六条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应当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合理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