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人不服专利局强制许可怎么办?
法律分析:如不服,可在收到专利局相关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样,如果双方不能就强制许可使用费达成协议,并经专利局裁决,专利权人不服的,也可以在上述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五条。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强制许可使用费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