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妈高空扔屎砸伤邻居。被拘留后,她不服上诉。法院最后是怎么判她的?

精彩!辽宁大连一大妈居然从10楼往楼下扔屎。随后,邻居上门讨说法,双方因意见不合大打出手。大妈被拘留后不服上诉,法院二审宣布维持原判。姑姑的申请被法院驳回。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遇到一个好邻居真的会让人觉得很幸福,甚至相处起来比亲人的关系还要亲密。但是,如果在大连遇到像这位大妈这样的奇葩邻居,那简直就是“生不如死”,惨啊!试想,在这个文明社会,谁能做出往楼下扔屎的行为...

我不怪邻居要说法。一般正常人是受不了这种不文明行为的。只是没想到姨妈不但不道歉,反而恶语相向,还伤害了邻居。

让我们看看整个故事。

我在阳台上发现了大便。家住大连某小区的韩女士住在三楼。2009年8月2065438+21日,韩女士发现自家阳台上有一堆垃圾。恶心的是,韩女士居然在垃圾堆里发现了屎。韩女士赶紧喊家人过来看。家里人看了之后很气愤,不敢相信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韩女士的女婿找到物业,要求查看监控,看看到底是谁这么缺德。韩女士家人查看监控后得知,是楼上10楼的邻居邹女士扔的垃圾。韩女士的家人决定找邹女士要个说法,至少让对方为自己的不文明行为道歉。

韩女士没想到,邹女士不仅拒绝道歉,还无理取闹打人!

因为双方发生矛盾,韩女士带着女婿和女儿去找邹女士要说法。找了一大圈,终于在楼下的棋牌室找到了旁边正在打牌的邹女士。韩女士要求邹女士道歉,没想到邹女士的态度非常嚣张。因为意见不合,双方打了起来。打斗过程中,邹女士拿起一根木棍,击打韩女士的头部和面部。韩女士用手抓邹女士的脸和头。

邹女士和韩女士都在这场打斗中受伤。围观群众见两人都受了伤,赶紧报警求助。

接到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将韩女士和邹女士两人带回派出所调查处理。

邹女士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经过调查取证,民警分别对邹女士和韩女士进行了批评教育。邹女士向韩女士家扔粪便和其他垃圾,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五天并罚款200元。此外,民警还对邹女士向邻居家扔垃圾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邹女士对警方给予她的处罚不满意,她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大连市公安局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决定维持此前警方对邹女士的行政处罚决定。邹女士对此非常不满,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邹女士请求法院撤销对她的行政处罚。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邹女士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她要求法院撤销警方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邹女士的理由是,她被韩女士殴打后还手,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一审法院认为,该纠纷系原告邹女士在韩女士家门前阳台上乱扔垃圾、粪便所致。双方打斗过程中,邹女士持木棍击打韩女士头部、面部,致韩女士受伤,侵犯了他人健康权,应依法给予治安管理行政处罚。

邹女士不服法院一审判决,继续上诉。邹女士在二审法院表示,监控无法证明垃圾是自己扔的,监控上也没有日期和时间。另外,即使监控显示垃圾是从自己家里扔出来的,也不能证明垃圾是自己扔的,家里不是一个人住的。

邹女士也说自己快60岁了。面对韩女士的殴打,法院不能要求她在自卫时不伤害韩女士。

二审法院认为,有证据证明邹女士在打架过程中故意逗韩女士打自己。被打后,邹女士立即与对方发生打斗,不属于正当防卫范围。因此,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法院判决。

我们都知道高空抛物体已经被处罚了。邹女士在高空抛物新法出台前,向邻居家扔垃圾。否则,不仅会受到行政处罚,邹女士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二审法院最终维持了之前警方对邹女士做出的处罚,于法有据,于情合理。邹女士在此次纠纷中存在过错。邹女士应该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如果有人往她家扔粪便,她会有什么感受?希望邹女士能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有多不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