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专利申请过程中,机器人发明专利属于个人还是单位?
(1)发明人和设计人的单位。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执行任务或者主要利用物质条件完成职务发明创造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2)发明者和设计者。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完成的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为物质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员,不视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3) * * *与发明人,* * *与设计人。由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称为* * *共同发明创造,完成这项发明创造的人称为* * *共同发明人或者* * *共同设计人。除非另有约定,该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归发明人所有。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 * *与发明人所有。除另有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受其他单位委托完成发明创造的单位。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属于申请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合同约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的,从其约定。第七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第八条。除另有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与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或者由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被批准后,申请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