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收费标准2022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计件收费。按照500-8000元/件;
2、涉及产权关系的,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收费标准如下:
基本手续费为500元/件,律师服务费按以下费率分段累计:
争议物的收费比例
1万元以下的费率为6%。
10,001-20万元的部分费率为3.5%。
200,001-500,000元,部分费率2.5%。
500,001—1,000,000元,部分费率为1.6%。
1,000,001元以上费率为0.8%。
代理经济纠纷按上述标准收费。
肖像权、著作权、名誉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案件,可按上述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第二,刑事案件
1.在犯罪嫌疑人侦查阶段担任律师或者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被害人代理人的,每个阶段收取2000-6000元。
2.受委托担任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者审判阶段被害人的代理人,以及自诉案件自诉人或者反诉人的代理人,可以与委托人协商选择计件或者计时收费:
(1)按件收费:按案件一审级别管辖收费。
基层法院一审案件,2000-1.5万元/件;
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每案5000-35000元;
高院一审案件,1万-5万元/件;
最高法院一审案件,3万-15万元/件。
(2)计时收费:150-600元/小时。
计时包括固定时间和非固定时间:
固定时间根据实际消耗的时间计算,包括以下项目:
(1)查阅案卷。
②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
③调查取证。
(4)查阅案件相关资料。
⑤庭前准备(包括撰写答辩词、准备庭审答辩提纲等。)
不固定时间,包括以下项目:
(1)开庭时间是实际开庭时间的两倍。
②在途时间(以异地阅卷、调查、会见被告人、出庭的旅行时间和必要停留时间为准)按实际时间的一半计算。
(3)以实际用于复制的一半时间复制案卷材料,时间收费按固定时间+非固定时间。
3.代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收取的费用,按照代理民事案件收费标准的规定执行。
三。代理各种诉讼案件的上诉。
民事、行政案件申诉处理收费,按照办理民事、行政案件收费标准执行;刑事案件申诉的收费,按照刑事案件收费标准执行。
四。代理仲裁案件
仲裁案件收费按照民事、行政案件收费标准的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广西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九条按照律师办理法律事务的收费工作时间确定。办理法律事务需要一名以上律师的,可以根据律师实际需要的工作时间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