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收费标准2022

一、代理民事和行政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计件收费。按照500-8000元/件;

2、涉及产权关系的,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收费标准如下:

基本手续费为500元/件,律师服务费按以下费率分段累计:

争议物的收费比例

1万元以下的费率为6%。

10,001-20万元的部分费率为3.5%。

200,001-500,000元,部分费率2.5%。

500,001—1,000,000元,部分费率为1.6%。

1,000,001元以上费率为0.8%。

代理经济纠纷按上述标准收费。

肖像权、著作权、名誉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案件,可按上述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第二,刑事案件

1.在犯罪嫌疑人侦查阶段担任律师或者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被害人代理人的,每个阶段收取2000-6000元。

2.受委托担任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者审判阶段被害人的代理人,以及自诉案件自诉人或者反诉人的代理人,可以与委托人协商选择计件或者计时收费:

(1)按件收费:按案件一审级别管辖收费。

基层法院一审案件,2000-1.5万元/件;

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每案5000-35000元;

高院一审案件,1万-5万元/件;

最高法院一审案件,3万-15万元/件。

(2)计时收费:150-600元/小时。

计时包括固定时间和非固定时间:

固定时间根据实际消耗的时间计算,包括以下项目:

(1)查阅案卷。

②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

③调查取证。

(4)查阅案件相关资料。

⑤庭前准备(包括撰写答辩词、准备庭审答辩提纲等。)

不固定时间,包括以下项目:

(1)开庭时间是实际开庭时间的两倍。

②在途时间(以异地阅卷、调查、会见被告人、出庭的旅行时间和必要停留时间为准)按实际时间的一半计算。

(3)以实际用于复制的一半时间复制案卷材料,时间收费按固定时间+非固定时间。

3.代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收取的费用,按照代理民事案件收费标准的规定执行。

三。代理各种诉讼案件的上诉。

民事、行政案件申诉处理收费,按照办理民事、行政案件收费标准执行;刑事案件申诉的收费,按照刑事案件收费标准执行。

四。代理仲裁案件

仲裁案件收费按照民事、行政案件收费标准的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广西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九条按照律师办理法律事务的收费工作时间确定。办理法律事务需要一名以上律师的,可以根据律师实际需要的工作时间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