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后如何处理无形资产

企业重组中的无形资产及其对评估的影响

无形资产是企业的重要经济资源,是知识产权和工业产权相统一的结晶,是维持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支柱,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和增值效率。据有关统计,西方发达国家企业的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35%,而高新技术企业占60%-70%。它不仅使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经济效益,而且具有巨大的增值功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最终将体现在无形资产的竞争上。无形资产在企业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1.企业重组中的无形资产及其确认。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满足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1)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者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让、许可、出租或者交换;(2)来自合同权利或其他合法权利,不管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分离”。无形资产满足下列条件才能予以确认:(1)与该无形资产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新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第十一条规定:“企业自创的商誉和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名等。不得确认为无形资产”。但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无形资产评估包括商标、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营销网络、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资源资产、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无形资产价值和品牌评估。

2.企业重组中无形资产价值的法律依据。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计算机软件等元资产的角度来看,涉及的法律有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这些法律对保护相应的无形资产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有利于企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比如商标权评估后,在商标侵权诉讼和行政保护中,可以依据《商标法》对假冒侵权造成的损失进行量化并确定赔偿金额,这不仅有利于为商标权人主张假冒权利提供依据,也有利于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的知名度。但是,从与国际接轨的角度来看,我国有关无形资产的法律法规还不能完全适应WTO的要求。wTO规定的无形资产包括著作权和邻接权、地理标志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和未公开信息专有权(商业秘密)。而我国宪法中并没有关于知识产权的内容,一些与评估相关的法律规定也只是收录在《公司法》、《证券法》、《担保法》等法律中。虽然《公司法》、《证券法》、《担保法》等法律在无形资产评估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如股份制改造、合资、联营、兼并、拍卖、转让、无形资产抵押贷款等经济活动,有利于企业了解自身品牌的价值,得到消费者的认可,但对于其他无形资产却没有制定专门的法律或行政法规,严重滞后于当今的实践。

3.2001 1 9月生效的《无形资产评估准则》是资产评估的行业规范,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价值的确定应遵循这一基本准则。《无形资产评估准则》是由中注协起草、财政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依据是国务院9L号行政法规和《关于资产评估操作规范的意见》。无形资产评估尚未立法。这使得评估的法律依据不足,也决定了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只能侧重于技术层面,忽略了评估、披露和使用是资产评估三个环节的重要特征,三者缺一不可。难以满足我国目前多种经济制度并存的客观需要。现实中反映最突出的问题是,在涉及无形资产评估业务时,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并没有提到如何使用,在制定具体的评估项目时也无法回避这个问题。因为资产评估的最终目的是使用,所以不仅要强调和规范评估人的行为,还要考虑使用者的接受程度。《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中强调,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明确说明评估方法和使用理由。无形资产评估条款中所使用的评估方法及其理由比较模糊,因为没有具体的评估指标,缺乏可操作性。

4.企业重组中评估方法对无形资产价值的影响。评估无形资产的方法主要有三种: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和收益现值法。评估方法对无形资产价值的影响主要有:一是评估方法选择不当造成的影响——没有明确的评估目的,评估目的错位;或者因为最佳评价方法中的一些评价参数难以确定,我们不得不使用其他评价方法。二是评估方法本身的风险。(1)成本法也叫重置成本法。重置成本是指根据资产的功能重置资产并使其在现实条件下继续使用的成本。重置成本评估法是根据重置成本价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即根据评估无形资产新状态的重置成本减去资产的功能折旧和经济折旧,对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由于无形资产具有账面成本不完全、投资成本与虚构个人账户成本对应性弱的价值特征,在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无形资产时,会出现成本数据不完整、原始成本缺乏证据等不确定性问题。因此,在采用重置成本法确定无形资产评估值时,会存在数据不准确、数据不准确的风险,难以保证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2)市价法又称现行市价法。现行的市场价格评估方法是通过市场调研,选择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相似的一项或几项资产作为比较对象,根据各种价值影响因素,分析比较对象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将评估资产与比较对象逐一进行比较和调整,估算出资产价值。因为无形资产没有可比性,所以没有可比的市场价值。由于在同行业中的垄断地位和优势不同,每个企业的无形资产给企业带来不同程度的超额利润,对于同种无形资产,其价值也不同。因此,无形资产在市场上交易时,很难找到可比的市场价格。此外,中国企业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逐渐重视无形资产。无形资产交易时间短,数量少,可获得的无形资产交易历史数据有限。因此,采用市价法评估这些行业的无形资产时,需要面对数据选择的风险。(3)收益法又称收益现值法,收益现值是指企业在未来特定时期的预期收益折现的总额。收益法是将被评估无形资产在剩余寿命内的预期未来收益,按照一定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以确定被评估无形资产价格的方法。运用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的风险主要体现在收益金额、收益期、折现率等评估参数的确定上。收益选择的风险是:不同具体类型的无形资产,其使用价值的不同表现,带来不同的超额收益。收益期选择的风险在于,无形资产的收益期一般有两种确定形式:固定期法和更新期法。年限法是指企业控制的无形资产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受法律和合同保护的,如商标、专利等,也称为法定(合同)年限,在法定(合同)期限内是否还有剩余的经济寿命是评估中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更新周期法是指产品更新周期和技术更新周期。在一些高科技和新兴产业中,科技进步往往很快转化为产品升级。选择折现率的风险是:根据折现率的概念,可以确定折现率的计算方法,即以无风险收益率加上风险收益率作为折现率。无风险收益率一般由国债利率决定,确定风险收益率的常用方法是累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