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申请
法律主观性:
与专利代理机构或者专利代理人签订委托合同,提供需要代理的专利的相关信息。专利代理人是在专利申请和其他专利事务中代理他人并取得一定资格的人。《专利代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专利代理机构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订立书面委托合同。专利代理机构接受委托后,不得就同一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权接受有利益冲突的其他当事人的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应当委托在该机构执业的专利代理人承办专利代理业务,被委托的专利代理人本人及其近亲属不得与其承办的专利代理业务有利益冲突。
法律客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申请专利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文件一式两份。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申请专利的,应当符合规定的条件。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授权权限。申请人有两个以上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除请求书中另有规定外,以请求书中指定的第一个申请人为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