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技术和专利方法

方法专利是方法的技术方案。目前国内对方法专利的定义并不多见,很多专家学者都是通过描述和总结的方式来介绍方法专利。比如有的学者认为,专利法中的方法可以是由一系列步骤组成的完整过程,也可以是一个步骤;并且指出,一般来说,方法与产品的一个主要区别是,方法作为一种技术方案,包含了一个时间因素,具体表现为方法通常是由多个行为或现象按照一定的规则在时间上逐渐发展起来的,其中包含了一个时间延续因素。需要进一步明确的是,在现实中,方法的种类很多,涉及的内容也很广,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方法都可以申请专利。方法专利中的方法是有条件要求的,具体来说,这些条件是对构成这些方法的技术特征及其组合的要求,这些技术特征及其组成的技术方案应当符合产品专利中相关技术方案的基本规定和要求。这样现实中的很多方法都被排除在方法专利之外。

方法专利的特征可以概括为以下两个部分:

1,方法类型多样化

按照一般的理解,方法专利往往是指制造产品的方法。其实这只是方法专利涉及的方法类型的一部分。根据《中国专利审查指南(2001)》第二章(3.1.1)的解释,方法专利涉及的方法主要包括制造方法、使用方法、通讯方法、加工方法、为特定目的使用产品的方法。

一些学者在概括专利涉及的化学方法时,将化学方法概括为生产或制备化学物质的方法、处理、使用和检验化学物质的方法等。而且认为这里所说的化学方法并不局限于实际使用的化学手段,还包括物理方法、生物方法、微生物方法以及其他可以改变物质的手段[12]。

关于方法专利中方法的概括,笔者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在相关材料中的观点更为全面。大致内容是将方法分为三种:

第一种是制造方法,作用于某些物品,使其形状、结构或理化性质发生变化,产生新的物品。

二是操作方法,不是改变现有物品的形状、结构和理化性质,而是借助这些物品达到某种技术效果。比如测量方法、检测方法、挖掘方法、分析方法等。;此外,还包括发电方法、制冷方法、照明方法、通信方法、广播方法和其他用于获得一定技术效果的方法。

三是使用方法,也叫实用发明。这是已知物品的一种新的应用方式,在不改变产品本身的情况下,通过对该物品的特殊使用,可以获得新的技术效果。这种情况包括专利产品的新用途和非专利产品的新用途[13]。

2.依赖产品

在现有的国际知识产权公约和国内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中,方法专利被视为与产品专利相对应的独立专利类型。但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方法专利不可能脱离产品而存在。从逻辑上讲,产品既是方法专利的出发点,也是其落脚点。这一特点可以从以下两点来解释:

a、制造方法使用的原料是某些物品,有的甚至可能是专利产品,使用制造方法的结果是获得某些物品,可能符合专利法的条件,可以通过申请成为专利产品;也有可能是这些物品本身的特性不符合专利法的要求,甚至是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不能获得专利的产品,所以不能成为专利产品[14];另一种可能是产品本身是已知产品,但此时使用这种方法可以提高效率,节约成本。就该方法而言,其技术是先进的、实用的、效果是积极有益的,因为该方法的技术特征所形成的技术方案符合专利法的要求,所以该方法可以获得方法专利。可见,方法专利虽然是基于产品的,但其可专利性并不受产品的影响。

b、对于操作方法和使用方法,也离不开某些物品作为基础或工具,当然这里的物品与方法是否可专利没有必然联系。

专利方法是指专利方法和技术在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