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不得少于多少年。

首先,正面回答

一般情况下,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不得少于65,438+00年。作为无形资产的投资方或受让方,相关法律或合同对使用寿命有规定的,可按照规定或约定的使用寿命分期摊销。即除通过投资或受让取得的无形资产外,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不得少于10年。

第二,分析

通过投资或受让取得的无形资产,相关法律或合同有使用寿命规定的,可按规定或约定的使用寿命分期摊销,即摊销寿命可小于10年,主要考虑投资和受让方式,双方有相应的法律或合同约定。在这种情况下,出于合理的商业目的,作为无形资产的使用者,使用寿命可能小于65,438+00年。如果强行规定该类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低于65,438+00年,不符合收支平衡原则,也不符合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活动。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包括法定寿命和经济寿命。有些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受到法律、法规或合同的限制,称为法定寿命。比如,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发明专利权有效期为20年,商标权有效期为10年。对于这些情况,如果合同双方约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为3年,则摊销期限应以法律或合同的规定为准。例如,如果一项专利权只有八年的有效保护期,那么无形资产的受让方就不可能使用该无形资产超过八年。如果规定其无形资产必须在超过65,438+00年的期限内摊销,显然是不合理的,也不符合收支平衡原则。

3.什么是无形资产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是在无形资产的有效期限内对其原价进行摊销的方法。一般情况下,无形资产的摊销采用直线法。摊销时直接计入无形资产借方,无需另设摊销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