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给华为用了哪些专利?

UC头条报道,泉州中院受理的华为维权案一审已宣判,三星等被告对华为构成专利侵权,需要支付8000万元赔偿。

除了三星,华为还将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福建省某电信公司、泉州某电器公司等相关制造销售企业告上法庭。

华为起诉称,2010年初,华为申请了“一种可应用于终端组件显示的处理方法及用户设备”技术方案的发明专利,于20116年6月5日获得批准,其中包括16项权利要求,其中8项被三星侵权。

华为在国内市场买了Galaxy S7、Galaxy S7 Edge、Galaxy J5等三星手机。经分析认为,这些三星手机的技术特征符合发明专利中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

经过进一步深入调查分析,华为认为五被告包括手机、平板电脑在内的20余种产品涉嫌侵权。

华为认为,惠州三星、天津三星未经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生产、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大量被控侵权产品;三星投资公司、电信公司、电器公司以生产经营为目的销售及承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均侵犯了华为公司对涉案专利享有的发明专利权。

为此,华为要求五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要求惠州三星、天津三星、三星投资公司共同赔偿8000万元。此外,还要求惠州三星、天津三星、三星投资公司共同承担华为停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50万元。

泉州中院经审理后,一审判决惠州三星、天津三星、三星投资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华为公司享有的发明专利权的行为。电信公司和电器公司也必须立即停止相关侵权行为;惠州三星、天津三星、三星投资公司应连带赔偿华为公司经济损失8000万元,并支付华为公司合理费用50万元,以停止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