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辉申请***45页“渣渣汇”全品类商标。为什么他的知识产权意识这么强?

我看了一段张家辉接受采访的视频,突然大笑起来。张家辉曾经代言过某个品牌的游戏。开头的口号是我是“张家辉,欢迎砍我”。因为这个游戏的广告营销很强,张家辉的普通话不标准。据说拍摄当天他感冒了,最后的效果是我是“渣惠惠,欢迎砍我!”

这个广告口号将张家辉的声誉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因为玩过这个游戏或者看过这个游戏的人都记得,渣渣惠惠手里拿着大刀很搞笑。

据张家辉自己说,如果人们友善地喜欢他,他会非常乐于接受。但是那场比赛真的让他很烦,因为他看到一个网友的留言说我今天累坏了,被渣辉惊呆了。张家辉刚刚出现在电脑上,他的广告词就不断出现。于是他终止了和游戏公司的合作。

为了防止渣渣辉这个名字被滥用,张家辉注册了16个关于渣渣辉的注册商标,其余关于渣渣辉的注册都落在了他当初代言的游戏公司名下。但如果张家辉不出现,估计那些游戏公司也不会轻易用《渣荣耀》。

我个人是这么认为的。可能有商业上的考虑,但张家辉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渣渣汇这个与他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的品牌被滥用,损害他的名誉。

毕竟和你的名字相关的昵称,如果出现在一些不确定的商品商标上,也像是吞了一只苍蝇的感觉,却没有办法摆脱。

香港人普遍知识产权意识比较强,但我更希望他保护自己的名誉和隐私。

我从这个角度支持他!谁希望自己的名字被恶搞?在我毫无准备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