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的年费与专利恢复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很遗憾的告诉你,基本恢复不了。

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专利局发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缴纳,以后各年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每栏三项费用分别为:全额年费、缓缴后个人缴纳、缓缴后单位缴纳)。

实用新型年费:

1-3年600 90 180

4-5年900 135 270

6-8岁1200 180 360

9-10 2000 300 600

专利权人从被授予专利的当年开始,到专利保护期届满,每年都要缴纳一定的费用,这就是年费。准确缴纳年费是维护专利权有效性的前提。专利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时或者足额缴纳年费的,可以自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相应数额的滞纳金。缴费时间超过规定缴费时间不足一个月的,不收取滞纳金。缴费时间超过一个月的,收取当年全额年费的5%作为滞纳金。比如缴费时间超过规定缴费时间两个月,滞纳金的金额就是年费标准值乘以10%。

所以如果付款期限超过半年,现在付款是无法收回的。本发明的技术已经是现有技术并且贡献给公众。

另外,如果对同一发明重新申请专利,是不能授权的,因为之前的专利已经公开,缺乏新颖性,不能授权。

目前实用新型也会进行新颖性检索,同样的内容重新申请,基本不可能授权。建议在原有发明技术的基础上,增加一些新的改进技术(无论大小),获得新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可能性要高。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原有的专利技术已经不能再保护了。

以上回答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到你。欢迎你喜欢我们,关注我们。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