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采购中,软件作为商品或服务的分类是什么?

软件属于服务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式和种类的货物,包括有形货物和无形货物。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视为商品。

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工程,是指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和修缮以及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种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维修养护服务等。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

第五十三条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

第五十四条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所有实质性要求,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和服务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除为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所需的算术修正和价格扣除外,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不得调整。

扩展数据:

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采购主体包括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国家机关是指依法享有国家赋予的行政权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使用国家预算作为独立活动经费的各级机关。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机关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以社会公益为目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团体组织是指中国公民为实现成员同意,自愿组成并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采购人使用全部或者部分财政资金进行采购的,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财政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政府性基金。用财政资金偿还的贷款,视同财政资金。

参考来源;百度百科-政府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