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陷我有私生子,可以告他吗
诬陷私生子侵犯名誉权。名誉权是一种人格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评价自己的客观社会、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民法的一般原则:
第一百零一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其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的,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权和财产权。
第三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五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有:
(1)停止侵权行为
(2)清除障碍
(3)消除危险
⑷归还财产
⑸恢复原状
(六)损失赔偿
(7)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第二十二条侵犯他人人身权益,给他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自然人下列人身权利受到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3)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的权利。
侵害公共利益、社会公德和其他人身利益,被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八条侵权行为已经给人造成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侵权行为给人造成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责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还可以。,应受害方的要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