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仿别人的海报算抄袭吗?
第一,模仿别人的海报算不算侵权?
模仿海报的设计,如果与已申请专利的海报设计相同或相似,则视为侵权,不同或相似,则不视为侵权。两者的形状、图案等主要设计部分相同的,应当认定为相同的外观设计;主要设计部分相同,但次要部分不同的,应当认定为外观设计相似,相似度在70%以上的视为侵权。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三十一条
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权。
专利法第64条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和附图可以用来说明权利要求的内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图片或者照片所示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示产品的外观设计。
第二,起诉侵犯著作权需要什么证据?
(一)原告应当提交下列权利证据,证明其享有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1.证明原告著作权的证据,包括与著作权有关的手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主张文字作品著作权的要交书刊,未出版的要交稿;主张摄影作品著作权的,应当提交照片;主张电影、电视、录像著作权的,应当提交程序软件、硬盘、文档等。
2.著作权继承人提起诉讼的,应当提交已经继承或者正在继承的证据材料。
(2)原告应当提交以下侵权证据,证明被告已经实施或者将要实施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1.原告应提交被控侵权复制品及其销售发票等证据。
2.证明被告侵权的证据,包括当事人自行取得或者委托他人以订购、现场交易等方式购买著作权复制品取得的实物、发票等。当版权被他人侵犯时,要及时全面地收集证据,委托律师迅速介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原告应提交以下赔偿证据,证明其提出的赔偿数额是有事实依据的:
原告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主张的赔偿数额的证据,如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予以赔偿。
著作权是一定范围内的绝对权利,具有准物权的性质。当其受到侵害时,除了依照一般规定请求恢复原状和损害赔偿外,还享有排除侵害权和防止侵害权。著作权的侵权人原则上是作者本人,但著作权的内容包括多种权利,其中一部分可以单独转让,所以一个受让方可以在其受让范围内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