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徽使用规定

法律分析:国徽图案可用于界碑、界桩、标明领海基点方位的标志物以及其他用于显示国家主权的标志物。国徽可以作为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法定货币。国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于: (一)商标、已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和商业广告;(2)日用品及日常生活的陈设及安排;(3)私人庆典、悬挂活动;(四)国务院办公厅规定不得使用国徽及其图案的其他场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第九条可用于标示界碑、界桩、标明领海基点位置的标志物以及其他用于表明国家主权的标志。国徽可以作为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法定货币。

第十条国徽可以用于下列证件和执照: (一)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证和执法证;(2)国家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许可证、批准证书、资质证书、权利证书;(三)居民身份证、中国人民护照等合法出入境证件。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的徽章可以以国徽为核心图案。公民可以在庄严的场合佩戴国徽徽章,表达爱国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