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决算中应注意的问题
1.资本和资本公积在资金来源上的区别。资本金是指项目投资者按规定筹集并投入项目的非债务资金,建成后将形成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项目(企业)注册资本;资本公积金是指投资者投入项目的实际资本与应投入资本的差额。项目完成后,这部分资金将形成项目(企业)的资本公积金。
2.项目资本和借入资金之间的差异。如前所述,资本金是非债务资金,属于项目自有资金;借入资金,无论是基建贷款、投资贷款,还是发行债券,都属于项目的债务资金。这是两者的根本区别。
3.交付资产与库存设备在资金占用上的差异。交付使用的资产是指项目完工后交付使用的新资产的价值;库存设备是指项目建设过程中未使用的剩余工具和材料,属于项目的节约,不形成新的资产。
四。新增资产的划分与核销根据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新增资产按性质分为五类: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
1,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寿命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如65,438+0,000元或65,438+0,500元或2,000元),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电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不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资产为低值易耗品,应纳入流动资产范围,如企业自用的工具、器具、家具等。
2.流动资产。流动资产是指能够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使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和各种存货、应收及预付款项。
3.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但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4.递延资产。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而应在以后年度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项目支出(如改造、更新、改造等。),等等。
5.其他资产。其他资产是指国家批准的具有特殊用途但不参与生产经营的特殊物质、银行冻结存款和冻结物、涉诉财产等。
(一)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计算
计算以单项工程为对象,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并正式移交生产时,应计算新增固定资产的价值。
1.在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时,首先要明确其范围。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包括三项内容,即交付使用的建安工程费用、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及工具费用、其他费用(包括征地拆迁费用(即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搬迁费等。以划拨方式取得无限期土地使用权支付)、联审运费、勘察设计费、项目可行性研究费、建设机构搬迁费、报废项目损失费。
(二)流动资产价值的确定在流动资产价值的确定中,主要是存货价值的确定。要分清是购买的还是自制的。两种方法得出的存货价值的计算是不同的。
(1)货币资金,即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存放在外地的资金、尚未收到的在途资金、银行汇票和本票)。均按实际入账价值核定计入流动资产。
(2)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工程款、应收销售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及预付分包工程款、预付分包工程准备款、预付工程款、预付准备款、预付采购款、预付费用。其价值的确定一般按照应收及预付款项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时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或合同约定的金额入账。
(三)各种存货,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消耗和储存的各种自制和外购的货物,包括各种设备;低值易耗品和其他商品。其价值的确定:购入的,按照买价加运杂费、装卸费、保险费、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的加工或整理、已纳税款等计价;自制的,按制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价。
(三)无形资产价值的确定无形资产的计价原则上应当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为基础。主要是明确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的内容。
(1)专利权的定价。专利权分为自制和外包。自制专利权,其价值是开发过程中的实际支出。专利转让(包括购买和出售)时,其价值主要包括转让价格和手续费用。因为专利是可以带来超额利润的排他性生产要素,其转让价格不应该根据其成本来估价,而应该根据其带来的超额利润来估价。
②非专利技术的估价。非专利技术是指具有一定的专有技术或技术秘密和诀窍的先进的、未公开的、未申请专利的专业知识和独特经验,能够带来经济利益,它还包括自制和外购。非专利技术外包要经过法定评估机构确认后再进行评估,一般以其产生的收益进行评估,其方法与专利技术类似。自制非专利技术一般不允许作为无形资产入账,自制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可按新财务制度直接作为当期费用处理。这是因为非专利技术自制时很难确定是否成功,所以处理符合稳健性原则。
③商标权的价值。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后依法享有的权益,受法律保护。可分为自制和购买(转让)。企业购买和转让商标时,商标权的估价一般根据被许可人的新增收入确定。自创商标虽然在商标设计、生产、注册保护、广告宣传等方面花费了一定的费用,但不能作为无形资产入账,而是直接以销售费用计入当期利润表损益。
④土地使用权评估。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也有两种计价方法:一是建设单位通过出让方式取得有期限的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出让金应纳入核算;二是建设单位原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能计入无形资产,只能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出资并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后计入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应当在入账后的有限使用寿命内分期摊销。
(D)递延资产价值的确定主要是关于开办费的估值。开办费是指筹建期间建设单位管理费中未计入固定资产的其他费用,如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生产人员培训费、利息支出等。
(1)开办费估价。筹建期间建设单位管理费中未计入固定资产的其他费用,如建设单位的经费,包括筹建期间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生产人员培训费、样品样机购置费、农垦费、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根据新财务制度的规定,除筹建期间不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净损失外,开办费从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次月起,按照不少于5年的期限,平均摊入管理费用。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项目支出的计价。经营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项目支出,是指为增加经营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的效用或延长其使用寿命而进行的改造、更新和改建支出。在租赁有效期内,根据用途(生产经营)分期摊入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
(5)其他资产的评估。主要以实际记录值为准。
新增资产的划分和审批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了解各种资产的概念和划分原则,找出它们之间的区别,特别是固定资产与流动资产、流动资产与递延资产的区别。
2.明确增加固定资产的其他费用的分摊方法。
3.了解无形资产的估价原则,尤其是土地使用权的估价。需要理解的是,通过行政划拨(无偿取得)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能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只有在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并缴纳土地出让金后才能计入无形资产。转身。了解计算方法,尤其是其他费用的分摊方法。按照规定,增加固定资产的其他费用,由各受益单体项目按一定比例分摊。其基本原则是:建设单位的管理费由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和待安装设备的总值按比例分摊;土地征用费、勘察设计费等。仅根据建设项目进行分摊。
3.新固定资产价值的计算。计算以单项工程为对象,在单项工程完工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正式移交生产时,计算新增固定资产的价值。一次性交付生产或者使用的项目,应当一次性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分期交付生产或者使用的项目,应当分期分批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