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专利申请人?

我国目前的专利有三种: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本发明可以是有形产品,如医疗器械和电子元件;也可以是无形的产品,如药物配方、基因序列、化合物结构式;还包括各种方法,如检测法、制备法和种植法;也可以用,主要指药物的新适应症。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其组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只保护产品,必须是具有一定形状和结构的有形产品,如复合层状材料、机械、家用电器等。

外观设计,是指以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组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为基础,所作出的具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外观设计可见于任何工业产品,如食品、药品、电脑、手机、电视、运动器材、卫浴设备、珠宝、钟表、服装、鞋帽等。

复合申请中的一些发明具有多个技术特征,可以同时申请多个不同类型的专利。

比如一个新结构的产品,还含有新的化合物成分,也就是说你可以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保护产品的结构和成分,实用新型专利保护产品的结构。

如果这款产品还有新颖美观的外观,还可以考虑同时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复合申请是发明综合发展的策略,并不适用于所有专利。

虽然这种做法会让申请人付出更多的费用,但从保障的时间和范围来看,是非常值得考虑的。

要求国内优先权的申请是指在中国的申请人在中国首次提出专利申请后1年内可以就同一主题向国家专利局再次提出专利申请,在此期间任何其他人的首次申请都不能对抗优先权。

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在先申请自后一申请提出之日起视为撤回。

在先申请是发明专利申请的,可以就同一主题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先申请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可以就同一主题提出实用新型或者发明专利申请。

但是,提出后一申请时,在先申请的主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依据: (一)已经要求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的;(二)已经被授予专利权的;(三)属于按照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

国内优先权可以在首次专利申请后1年内随时行使,只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缴纳优先权要求费并在申请文件中注明所需的优先权信息。

如果在第一次申请后的12月期满时提出后一次申请,保护期可延长近1年。

国际申请根据《专利合作条约》(PCT),中国申请人可以在中国用中文提出国际专利申请,同时获得全世界100多个成员国认可的外国优先权。

虽然PCT并不能使申请人获得全球有效的专利,但这一程序简化了申请人在国外申请专利的程序,延长了申请文件进入其他国家的时间,节约了成本,最重要的是给了申请人更多的时间去考察潜在的国际市场是否具有申请专利的价值。

国际专利申请使申请人有机会在全球范围内独家使用、销售或许可其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