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实质审查是什么意思?
1,主题是否符合专利法对保护对象的要求。
(1)应为产品、方法或其改进的新技术方案。
(二)不应当是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取得或者使用遗传资源,依赖遗传资源的发明创造。
(三)不应当属于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律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植物物种、核转化获得的物质。
2.说明是否清晰完整。
说明书应当符合充分披露发明的要求,主题明确,表述准确。完整的说明书应当包括有助于理解发明的背景技术介绍以及保证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所需的内容,如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该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该技术方案可以获得的有益效果等。(所有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直接、唯一获得的相关内容均应在说明书中描述)。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遵循说明书记载的内容,应当能够实现发明的技术方案,解决其技术问题,产生预期的技术效果。完整的描述应包括: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如有)和具体实施方法。
3.权利要求是否清楚简洁,不缺少必要的技术特征。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专利保护的范围。权利要求应当记载发明的技术特征,可以是发明技术方案的构成要素或者要素之间的关系,至少包括一项独立权利要求。
4.是否新颖,是否有创意,是否实用。
新颖性:申请专利的发明不属于现有技术(申请日以前公开的技术),并且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其他人申请过相同的内容并在申请日以后公开。创造性:与现有技术相比,申请专利的发明应当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创造性是审查的重点和难点。实用性:申请专利的发明应当能够在工业上制造或者使用,并产生积极的效果。
5,是否符合单一性的要求。
简单性是指专利申请,其中包含的发明应当属于一般的发明构思。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必须在技术上相互关联,这种关联在其权利要求中以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即创造性技术特征)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