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中创造性和新颖性的区别?

1.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没有单位或者个人在申请日以前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或者公告的专利申请文件中的。

2.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简单来说,新颖性就是不同于国家信息局申请的所有已经公开或尚未公开的技术。是新的技术方案,可以单独比较。创造性是指它不仅不同于现有技术,而且具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

扩展数据

发明专利申请流程

投标对象的资格

1.接受申请人(专利权人)或代理机构代理的涉案专利费用。

2.不接受涉及PCT专利的涉外专利或专利费(涉外专利专利费是指非中国公民专利申请和港澳台法人专利申请相关的费用)。

3.接受的专利费用类型:

(1)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含印刷费)。

(2)专利申请附加费(说明书附加费、权利要求附加费)。

(3)发明专利请求的实质审查费。

(4)专利登记费(含印花税)。

(5)专利年费。

(6)年度专利费用的滞纳金。

(7)专利恢复权请求费。

投标程序

接受申请人亲自缴纳或通过银行、邮局汇出的专利费用。专利费的缴纳日期依照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确定。

1.亲自缴纳专利费的,以当面缴纳之日为缴费日,缴费人应当按照规定认真填写缴费清单作为记账凭证。

2.银行汇款,以汇款日为付款日,以银行汇款单、汇款清单为记账凭证。银行汇款单中缺少必要的付款信息(专利申请号和费用类型),付款日期应为收到正确付款信息的日期。

3.通过邮局汇款的,以汇款日为付款日,邮局汇款单复印件为记账凭证。邮政汇款单缺少必要的缴费信息(专利申请号、费用类型)的,直接退款,退款后不保留原汇款日期。

4.收到当事人交款后,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供的电脑收费系统记账,并打印收据一式四份。第一联、第三联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第二联交或送缴费人,第四联与记账凭证装订。

操作程序

1.申请人应根据缴费清单的内容填写缴费信息。

2、代理机构根据付款人提供的付款信息,收取费用打印收据。

3.付款人应当核对打印的付款收据和付款凭证。

4.代理人将于次日将缴费收据第一联和第三联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并将缴费信息传真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

参考-百度百科专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