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审计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审计什么?
如果你要申请专利,那么你一定要知道你申请的是什么样的专利,所以我们这次为你进行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过程,帮助我们更好的审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范围。(1)申请文件的形式审查,包括专利申请是否包含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申请文件,这些文件是否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一款、第十七条至第二十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二)对申请文件明显的实质性缺陷的审查,包括专利申请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明显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或者第二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三)其他文件的形式审查,包括与专利申请有关的其他程序和文件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三款和第四款、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四)有关费用的审查,包括专利申请是否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条、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三条和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缴纳了有关费用。2.审查原则在初步审查程序中,审查员应当遵循以下审查原则。(1)保密原则在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中,审查员有责任对尚未公布或者公告的专利申请文件及其他与专利申请有关的内容,以及根据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的其他信息予以保密。(2)书面审查原则以申请人提交的书面文件为准,并将审查意见(含补正通知书)和审查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初审程序中,原则上不召开会议。(3)在作出驳回决定之前,听证原则审查员应当告知申请人驳回决定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并至少给予申请人陈述意见和/或修改申请文件的机会。审查员作出驳回决定时,驳回决定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已经告知申请人,并且不得包含新的事实、理由和/或证据。(4)程序节约原则。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审查员应当尽可能提高审查效率,缩短审查流程。对于存在可以通过整改克服的缺陷的申请,审查员应当进行全面审查,并尽可能在一份整改通知中指出所有缺陷。对于存在不能通过补正克服的实质性缺陷的申请,审查员可以不对申请文件和其他文件进行形式上的缺陷审查,只能在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指出实质性缺陷。除遵循上述原则外,审查员在作出不建议、撤回、驳回等纪律处分决定的同时,应当告知申请人可以启动的后续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