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反驳谁主张谁举证?
“谁主张积极事实谁举证”是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但也有例外,例如,
(1)专利侵权: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的,制造相同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
(2)高度危险作业:高度危险物品的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管理人对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环境污染:对于法律规定的免责以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由污染者承担举证责任;
(4)坠物: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悬挂物脱落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对自己的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5)饲养动物造成的损害: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对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6)缺陷产品:对于法律规定的免责,由产品的销售者或者生产者承担举证责任;
(7)***相同危险:侵权人承担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
(8)医疗行为:医疗机构对因果关系的不存在和医疗行为过错的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