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评估报告是否定的怎么办?

专利评估报告是否定的怎么办?专利评价报告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由政府发布的一种权威性的专利质量评价,是在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被授予专利权后,根据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对该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权条件进行分析和评价。那么负面的专利评估报告呢?快来学习知识产权吧!

首先要明确,专利包括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从设计到专利侵权的侵权纠纷中作出的评估报告。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专利评估报告请求后2个月内作出专利评估报告。《专利审查指南》明确规定,专利评价报告不是行政决定,因此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不能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但是,专利评估报告有错误的,作出专利评估报告的部门发现专利评估报告有错误后,可以自行更正。请求人认为专利评价报告有错误需要更正的,可以请求更正。修改后的专利评价报告应当及时发送给请求人。

如何应对专利评估报告可能出现负面的风险?

为避免负面专利评价报告的上述不良后果,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在申请正式评价报告前,委托专业专利代理机构或律师事务所进行检索和稳定性评价,再考虑申请评价相对稳定的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的正式评价报告。

另外,即使专利评估报告是否定的,也不意味着专利权会被无效。应当认真分析评估报告的理由和证据,评估其对专利权效力的影响,并对后续的维权程序做出适当的调整和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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