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的复审周期是多久?
(一)自收到专利局作出的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专利申请人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提出复审请求的期限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复审请求不予受理。
(二)提出复审请求的期限不符合上述规定,但复审员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决定不予受理后请求恢复权利的,恢复权利的请求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和第九十三条关于恢复权利的规定的,准予恢复,复审请求应予受理;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得恢复。
(三)提出复审请求的期限不符合上述规定,但复审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决定不予受理之前请求恢复权利的,可以将上述两项请求合并;权利恢复请求符合权利恢复细则第七条和第九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受理复审请求;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复审请求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