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发表的标题包括青蒿素的中国专利。
最早出版的书籍之一是青蒿素的中国专利:还原青蒿素的生产技术。
中国药师屠呦呦因发现抗疟药特效药青蒿素,获得2015年度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但是正当中国人民为此欢欣鼓舞的时候,
很多媒体发现,中国是最早发现青蒿素的国家,但大量青蒿素专利掌握在外国人手中。人们不禁要问,作为青蒿素发现者的中国,为什么没有站在青蒿素专利的制高点上?
专利制度的缺失是时代的遗憾。现代意义上的专利制度起源于17世纪的英国,而中国的专利制度起源于清末。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借鉴苏联模式,先后颁布了《发明创造和专利权保护暂行条例》和《发明创造和专利权保护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但是,这两部法律法规并没有充分发挥作用。随着1963《发明奖励条例》和《技术改造奖励条例》的颁布,我国用简单的奖励制度取代了专利制度,新中国的专利制度戛然而止。直到1984年,我国才正式颁布专利法,至此,我国现代专利制度正式建立。
青蒿素是1971年屠呦呦发现的,当时文革还没有结束,还没有建立真正的专利制度。所以像屠呦呦这样的科学家,找不到任何法律或制度上的依据对自己的科研成果申请专利。
即使在1984专利法颁布后,一些青蒿素技术仍然不能获得专利,因为1984专利法的保护范围不包括“通过化学方法获得的药物和物质”。直到1993修改后的专利法才将其纳入专利保护范围。这不能不说是时代造成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