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安玲在国外举办的学术讲座
2.1997,11年6月,在意大利国家研究委员会(CNR)举行学术报告会。学术报告的主题是“中国民法典的编纂与意大利民法典的翻译”。
3.2000年4月,他应邀在罗马第二法学院作了一次关于中国法律文化和传统的学术报告。
4.2001 12-2002 10应邀在罗马第二法学院作“中国版权保护的若干问题”系列学术讲座。
5.中国品牌创建中的商标法律保护(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机构主办,广州,2002年6月165438+10月)。
6.在罗马大学发表学术演讲: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编纂进展;2003,12
7、在比萨圣安娜大学发表学术演讲:Sul Progetto di Civil cazione Republica popular e。中文:中国民事法典第四卷,2003年,12
8.2005年4月,他在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发表学术演讲,题目是Cina民法法典化。
9.2006年4月,他在博洛尼亚大学法学院做了关于Cina现代法律的学术讲座;在罗马第一大学发表题为" Cina法律的历史"的学术演讲;在意大利律师中国法高级研究班做了Glisvilupi Story del Diritto Cinesedal 1911 fino Adoggi的学术讲座。
10.2006年10作为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的客座教授在Cina的Diritto private任教。
11.2007年7月,作为高级访问学者在德国明斯特大学法学院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访问研究活动。
2008年3月26日,12在韩国国立大学法学院为韩国留学生举办了“冲突、保护与发展——中国立法中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若干问题”学术讲座。
13.08 2008年4月14日,在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院为其师生举办了关于罗马法意思表示规则的探索与现代法的继承与接受的学术讲座。
14.中国政法大学、罗马第二大学(Tor Vergata)、罗马第一大学(La Sapienza)和意大利国家研究理事会* * *共同成立了“罗马法背景下的中国法典编纂与法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并于2008年6月3-4日在罗马举办了主题为“罗马法体系与新中国法律:公司法修订”的国际会议。
15.2009年6月10主持“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国际研讨会。
16.2010年2月0日在罗马举行的“法学家时代——法律与法律人才培养:法律概念与原则的互通性”研讨会暨法学家圆桌会议上发表题为“熟悉中意法律文化的法律人才培养:过去、现在与未来”的演讲。
17.2011 4月25日,应意大利全国律师协会主席Alpa教授邀请,赴罗马为意大利律师和法官举办中国知识产权法讲座。
18年4月23日。2011受邀参加由意大利大学教研部、意大利国家研究委员会、意大利罗马第一大学联合举办的“法律、经济与社会——罗马法系的一体化与全球化战略:金砖国家的法律职能”国际圆桌会议,并在大会上发表演讲:“Base Comunita Rielegali Sulli”
19.2011 9月22-23日,应邀出席第二届海峡两岸法学院院长会议,并做“中国大陆法学硕士教育的愿景与路径”的主题演讲。
20.俄罗斯科学研究大学(圣彼得堡校区)法律学院和比较法研究所、意大利国家研究委员会Giorgio La Pira研究所、意大利罗马La Sapienza大学(罗马第一大学)、CEISAL法律研究所和欧洲-拉丁美洲社会研究所于2011年9月8 -9日在俄罗斯圣彼得堡举办了“金砖四国法律问题”研讨会。在题为"经济合作的责任"的会议上发表主旨演讲。
21.20111 1 18-19应邀出席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举办的环境保护国际会议,并作了“中国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立法与救济”的主题发言。公民对Cina环境调查的责任:立法和司法系统
(中国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立法与解决)
22.2011165438+10月25-26日应邀参加意大利比萨研究大学举办的仲裁与调解国际研讨会。他还在会上作了题为"仲裁和调解中的法律文化:对中国仲裁和调解实践的观察和分析"的主旨发言。这是中国国际组织理事会的惯例
——《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