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出资提供劳务?

法律主观性:

一、合伙人能否以劳务作为出资1。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后,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作为出资。2.至于什么样的人可以出资提供劳务,出资提供劳务的合伙人的特殊技能如何量化,法律没有做出具体规定,而是由各合伙人自行协商确定。但是,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3.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方式(1)货币:合伙人用于出资的货币应为合伙人自有资金或其管理、支配的资金。(2)实物: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各种货币以外的有形财产。1.合伙人出资的实物必须是自己的或者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能够完全由自己支配的实物。2.一般不能完全控制的财产、已被抵押的实物、短期出租给他人的实物都不应作为实物投资。(3)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著作权(版权)、技术秘密。(4)土地使用权:合伙人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必须以固定价格出资,并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五)劳务: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评估方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六)其他产权出资方式。2.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区别?(1)合伙企业从其设立的基础和特点来看,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一般是无条件的。其特点是: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成立的法律依据。合伙企业需要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组合而成的商业组织,合伙人必须* * *共同出资,* * *共同经营,* * *自负盈亏,* * *承担风险,* * *共同从事经营活动,才能分享经营收益。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和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其特征是: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法人是社会组织和集合主体。(二)从成立条件来看,1。对投资人数量的要求: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应当由两个以上合伙人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由两个以上合伙人设立,不足五十个合伙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人数不足50人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2.出资要求: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可以用现金、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但是,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劳务出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相比,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出资方式上更加灵活,突出表现在普通合伙人可以出资提供劳务。

法律客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 *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的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评估方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四条* * *有限合伙人可以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