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是什么时候生效的?
我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于4月1985日正式实施。1984年3月1984日NPC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于2009年6月5438+10月1日生效。《NPC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已于2008年2月27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NPC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扩展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发展;
?邓小平同志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明确提出,要在中国建立包括专利制度在内的知识产权制度。
改革开放的头十年,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相继颁布实施,知识产权制度在中国逐步形成。
1984年3月12日,NPC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根据1992年9月4日NPC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进行第一次修改;
根据2000年8月25日NPC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08年2月27日NPC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进行第三次修正。
中国经济结构进入重要转型期,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国内竞争和国际竞争齐头并进。如何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推动创新,是中国面临的一大难题。
有鉴于此,中国一直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中国近期一系列动作的主要考虑是推动中国营商环境的不断改善,为公平竞争创造更好的条件。
知识产权是个人的合法权益,创新是经济、社会和个人发展的不竭动力。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深入,知识产权保护势在必行,法律惩罚为此提供了可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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