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第二十五条有哪些规定?

第二十五条下列项目不被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植物种类;

(五)通过原子核变换获得的物质;

(六)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两者结合的设计。

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第一,建立专利制度的目的是在法律范围内保护智力活动的成果。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并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发明创造,属于受专利保护的智力成果,可以依法申请专利。同时,根据该条规定,下列几种智力活动的成果不属于专利保护范围,不授予专利权:1。科学发现。是指对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未知物质、现象、变化过程及其特征和规律的发现和认识。这些发明和认识本身不是一种技术方案,不是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不能直接实施以解决某一领域的具体技术问题,因此不能授予专利权。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是指人的思维运动,是一种抽象的东西,是人的大脑进行精神智能活动的手段或过程。它只是引导人们对所表达的信息进行思考、判断和记忆,不需要采用技术手段或遵守自然规律,不具备技术特征,因此不能授予专利权。比如交通规则、字典排列方法、信息检索方法、速度算法或公式、各种游戏和娱乐的规则和方法、竞赛规则等都不能申请专利。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是指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直接对活着的人或动物实施的,不能因为涉及人体健康而被少数人垄断的行为。这里所说的“疾病的诊断方法”是指识别、研究和确定活体人或动物的病因或病灶状态的全过程。这里所说的“治疗疾病”是指阻断、减轻或消除病因或病灶,以使活着的人或动物恢复或获得健康的过程。这种治疗或诊断方法在工业上无法制造或使用,不具有实用性,因此无法申请专利。比如超声诊断、针灸、麻醉、按摩等治疗方法、手术方法等等。《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还规定,成员可以将用于治疗人类或动物的诊断方法、治疗方法和手术方法排除在专利之外。4.动植物品种。动植物品种是指用生物方法培育的动植物新品种。动植物是有生命的物体,是自然生成的,是大自然的产物,不是人创造的,不能用工业方法生产,所以不具备专利法意义上的创造性和可用性,所以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但是,动植物品种可以受专利法以外的法律保护。在这方面,TRIPS协议规定,成员应通过专利制度或有效的特殊制度,或通过任何组合制度来保护植物新品种。对于植物新品种的保护,世界上许多国家也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我国由国务院颁布了65438-099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规定了植物新品种的定义和品种权的内容及归属,对符合规定的植物新品种进行保护。5.通过核转化获得的物质。主要是指利用加速器、反应堆等核反应装置,通过核裂变、核聚变等方法获得元素或化合物。因为核转化得到的物质关系到国民经济、国防、科研和公众生活,关系到国家安全,所以不适合公开,而且大多数国家对这类物质不授予专利权。2.依照本法规定,可以对动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授予专利。这里所说的“生产方法”是指非生物方法,主要不包括生产动物和植物的生物方法。这种方法由于技术要素的介入,对最终目标或效果起主要控制或决定性作用,可以被授予专利权。微生物和微生物方法可以获得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