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让特许权使用费的会计和税务处理是怎样的?

技术转让特许权使用费的会计和税务处理是怎样的?

对于专利技术转让费,可以这样做: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营业外支出(借方余额)

贷款: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营业外收入(贷方余额)

技术转让费,即企业为购买或使用专有技术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一是谈判和执行技术贸易合同的实际费用,二是转让方的提成收入。

技术转让费属于营改增范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技术转让费发票时适用6%的税率。技术咨询、服务、转让费主要是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非专利技术支付的费用,包括技术咨询、服务、培训、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进项抵扣税率为6%。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一般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和特许经营权。

一般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不得少于65,438+00年。作为投资或受让方的无形资产,有相关法律规定或合同已约定使用寿命的,可按规定或约定的使用寿命分期摊销。

对于企业使用的无形资产,摊销额一般计入管理费用核算;租入的无形资产,其摊销额应当计入其他业务成本核算。无形资产所包含的经济利益是通过生产的产品或者其他资产实现的,其摊销额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核算。

技术转让收入是否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政策试点扩大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全国范围内的居民企业自2015年6月至1年6月,转让5年。纳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收入范围。居民企业年技术转让收入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因此,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可以享受技术转让的优惠待遇。对年度转让专利(含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技术,收入不超过500万元的,可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